认购协议书

交易平台: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共青城思仁晗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销商及发行代理人: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发行人):共青城思仁晗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联珠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内

乙方(认购方):

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填写

姓名/机构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投资账户:

所属银行:

认购价款:【小写】【大写】

丙方(承销商及发行代理人):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20层

法定代表人:唐宁

鉴于:

乙方认购甲方发行的、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_____”(编号:_____),乙方通过丙方完成本期产品的认购事宜。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_____定向认购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执行;本协议与其它材料相冲突时,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一条 认购价款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_____的金额以乙方实际支付成功的款项为准(以下简称“认购价款”,即投资本金)。

第二条 认购价款交付

乙方应当按本协议及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公布的相关要求支付认购款项,以下为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的收款帐户:

账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要素

本产品预期收益率为______,期限为_____,投资收益、期限、风险等相关信息详见本产品《产品说明书》(指_____产品说明书)。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承诺“_____”已经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2、 依据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审定的有关文件向乙方介绍_____产品,不得有任何夸大宣传或掩盖风险性质的行为或其它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

3、 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南股权交易中心等部门或机构修改、废止业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协议内容需要修改、废止的,甲方有权按监管要求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并及时通知乙方。

4、 甲方承诺将会继续按照监管机关、海南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要求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甲方有赎回选择权,可提前赎回部分或全部_____。

(二) 乙方可在_____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产品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_____登记托管机构:海南股权交易中心

机构主页:http://www.hnexchange.com

办公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B-13号楼

电子邮箱:info@hnexchange.com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也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乙方或其资产的裁决、命令、协议、或承诺。

(二)乙方用于认购本期_____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确认已详细阅读、了解和理解《_____产品说明书》的全部条款内容,对认购_____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认购_____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投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投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协议并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丙方承诺本产品说明书等文件符合海南股权交易中心的有关监管规定并已经过交易中心审核认定。

(二)丙方已经针对本期产品的相关内容在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进行了表述,并承诺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承销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履行义务。

(三)丙方作为本期产品的承销商,应配合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复核合格投资者投资情况、核查缴款截止日后核对资金入账数据、核查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数据,并将有关数据汇总提交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审核。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在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守约方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间接损失。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二)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各方为仲裁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附则

(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乙方本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机构需加盖公章)并且乙方已足额缴纳支付认购价款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文本

本协议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附件,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报备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壹份。

(本页无正文,为《_____认购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共青城思仁晗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李联珠

乙方:(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czy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丙方: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chm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唐宁